5000元!姑苏区一水果店垃圾不分类,领最大一笔罚单

  • 2020-06-17
  • John Dow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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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姑苏区一水果店垃圾不分类,领最大一笔罚单零度带你飞

(来源:名城苏州)

名城苏州网讯(记者 熊曙光)今天(6月16日),记者从苏州市垃圾分类专班执法组获悉,一家水果店因多次提醒后垃圾不分类,姑苏城管开出5000元罚单,这是苏州市垃圾分类条例实施半月以来最大一笔罚单。

为全力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严管严控分类形势,吴门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不仅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持续宣传《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分类责任、倡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同时加大对辖区企业商户的垃圾分类投放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垃圾分类全覆盖。

6月12日,执法大队对吴中西路沿线店铺进行日常巡查,执法队员发现吴中西路836号果缤纷水果店, 未按照规定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经营户将各种果皮、塑料混装在垃圾桶内。执法队员对该商户进行现场教育,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6月13日中午,执法队员再次上门对该商户投放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商户 仍然未按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垃圾桶里各种塑料袋、泡沫盒、果皮、腐烂蔬菜仍混乱的堆在一起。执法队员再次责令商户限期整改,并当场签署《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用承诺书》。

6月13日下午,执法大队对该商户整改情况进行复检,发现该商户 仍然没有丝毫整改迹象,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悉这也是姑苏区第一张针对单位的垃圾分类一般程序处罚单。

执法人员提醒,除了家庭、饭店会产生厨余垃圾,水果店因经常产生过期、腐烂的水果,也属于厨余垃圾,商家应将其投入厨余垃圾桶,而非其他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下一步,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执法保障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依法严查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拒不整改等行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责编:熊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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