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来苏州最新政策汇总!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这些地区尤其要注意!

  • 2023-01-02
  • John Dow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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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国内天津报告多例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的本土病例,社区传播三代以上。我市疫情防控面临境外境内双重风险。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现就相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25日(含)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来苏人员立即主动报告社区、单位、宾馆等,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7日期间,有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旅居史的来苏人员,需配合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2022年1月8日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来苏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离开之日起)。

  二、西安市、宁波市北仑区、郑州市中原区和二七区、深圳市罗湖区和龙岗区、安阳市部分县区(文峰区、龙安区、滑县、汤阴县、内黄县)、鹤壁市浚县旅居史的来苏人员配合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离开之日起)。

  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病例有轨迹交叉或者健康码异常(或红色)的来苏返苏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积极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

  四、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或其他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来苏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抵达我市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

  建议外省来苏返苏人员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查验,及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五、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异常症状,主动向社区报告,并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

  七、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继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六还要”,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新冠疫苗还要种。

  1月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5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0例(上海26例,广东8例,云南6例,福建5例,天津4例,浙江3例,广西3例,辽宁2例,河南1例,湖南1例,四川1例),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浙江2例,湖南1例,四川1例);

  河南60例,其中郑州市24例、许昌市21例、安阳市15例; 天津21例,均在津南区; 陕西15例,均在西安市; 广东1例,在深圳市。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新增病例创历史新高,国内多地报告本土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增大。春节假期将至,返乡返苏人员增加,人员聚集性流动性增大。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苏州市疾控中心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健康提醒:

  1.除返乡探亲、必要公务外,非必要不离苏、非必要不出境,大力提倡在苏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出行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做好每日自我健康监测。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健康码异常人员暂缓来苏返苏。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应立即主动向社区(宾馆)报备,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外出。

  3.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城市来苏返苏人员,应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场站出口主动申报,同时在抵苏后应尽快(12小时之内)向所在社区(宾馆)报备。来苏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者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有序流动。在苏继续旅居者应进行7天健康监测,抵苏72小时之内再次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4.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苏返苏人员,抵苏后开展7天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

  5.市民出入公交、轨交、码头等交通客运场(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酒吧、影院剧院、医疗机构等,应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主动配合防控管理。

  7.市民要加强自我健康意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医途中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级工会系统通过“苏工惠”等线上服务平台发放新年礼包;向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针对春节期间留苏外来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工会场馆有计划地向外地留苏职工开设免费专场。

  春节期间,外地留苏职工可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参观国有景区和部分场馆给予一定优惠,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苏职工的优惠活动。

  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15分加分。

  各县级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重点企业稳岗奖励政策,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

  鼓励各地在指导企业在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将外地职工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职工留苏过春节。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2年4月30日。

  对1~2月份吸纳首次来苏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企业,各地可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来苏就业补贴。

  鼓励各地支持重点企业在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项目制线上培训,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

  对于在各级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春节前后职工集中休息期间,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各地要及时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满足企业高质量用工需求。

  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企业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开展岗前培训。

  充分利用“就在苏州”线上求职招聘服务平台,聚合全市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提供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供求便捷精准高效。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鼓励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1~2月份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外来劳动力达一定规模,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可给予机构一定标准的来苏补助,并按照省内、省外交通情况适当给予机构来苏交通补贴。

  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赴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实效,经评估给予一次性补助。

  企业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深化“专线+专窗”融合运行,围绕在苏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

  进一步优化春节期间电力营商环境,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制定春节期间防控预案,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工作。

  要求企业做好离苏、返苏职工排查登记,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对人群密集场所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区总工会通过“苏工惠”线上服务平台发放新春文创礼包4000份;向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2000份;利用辖区文体场所及市级平台资源为外地留苏职工提供文体服务。

  3、鼓励图书馆以及影院、戏院等场所推出面向外地留苏职工的优惠活动;开展外地留苏职工观影优惠活动,面向外地留苏职工发放2000张电影票。

  4、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2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含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15分加分。

  2、鼓励各相关部门指导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将外地职工特别是原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职工留苏过春节。

  1、对于春节期间我区重点企业安排非苏州市域户籍职工留苏过节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留苏慰问补贴。

  2、对1-2月份吸纳首次来苏就业的非苏州市域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我区重点企业,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来苏就业补贴。

  1、支持我区重点企业在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不超过1年的新录用职工,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3、面向外地留区职工,在企业职工集宿区以及区、镇(街道)、社区文体场馆等有序开展系列文化体验活动;

  4、元旦到元宵期间举办“年在高新”文化体育旅游三大类线场次,发放文体旅消费红包10000个、文体旅温暖过冬福袋2500份;

  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项目制线上培训。对于在区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不少于24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超千万元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高新技术企业、新经济产业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平台)、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

  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安排留相外地职工在岗工作的,按100元/人/天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以上补贴可叠加享受。

  ❖2.企业安排外地职工在岗工作的,须符合春节期间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在岗工作天数按天计算。

  ❖3.企业安排外地职工留相或在岗工作的,须在申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且2022年1月、2月均在相城区正常参保缴费(不含补缴)。

  ❖2.预登记。春节前(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30日),可申报企业须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拟留相外地职工信息预登记。

  ❖3.申报确认。春节后(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1日),预登记企业根据外地职工留相及加班的实际情况,确认最终名单并上传加班凭证(加盖企业公章的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考勤表)。加班凭证原件由企业留存,保留3年备查。

  ❖4.信息核查。各镇(街道、区)负责审核企业基本信息、加班情况等;区公安分局负责核查留相外地职工户籍和行程轨迹;区人社局负责核查留相外地职工参保信息。

  ❖5.审核发放。结合比对结果,区人社局汇总相关部门审核信息,形成建议名单和拟发放总额,提交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后,在相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至企业。

本站  8月28日,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广播电视总台主办,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协办的《“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苏州2021开学第一课》在苏州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厅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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